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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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银行”)于2021年11月2日,在行总部3楼会议室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实到股东32人,所持股权2282579240股,占股权总额的74.95%(其中:限制表决权股东1人,所持股权440000000股,此股数不计入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项晓云同志主持。
会议听取了鞍山银行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鞍山银行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鞍山银行2020年度经营信息报告;监事会对鞍山银行2020年董事会、高级管理层,董事、高级管理层成员履职评价情况报告;监事会关于2020年度流动性风险履职情况的报告;鞍山银行2020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及关联交易情况专项报告;审议了《关于制定鞍山银行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鞍山银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制定鞍山银行“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2021-2025)的议案》《关于同意吸收合并辽宁千山金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制定鞍山银行吸收合并辽宁千山金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鞍山银行吸收合并辽宁千山金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协议(草案)>的议案》《关于徐义国、周红雨辞去鞍山银行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鞍山银行增补董事的议案》(附:增补董事候选人简历)《关于鞍山银行增补职工监事的议案》(附:增补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关于鞍山银行调整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薪酬的议案》。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鞍山银行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赞成30人,所持股权1799695378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97.67%;反对1人,所持股权42883862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2.33%;弃权0人,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鞍山银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赞成31人,所持股权184257924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人,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弃权0人,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鞍山银行“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2021-2025)的议案》,赞成31人,所持股权184257924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人,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弃权0人,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吸收合并辽宁千山金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赞成30人,所持股权1799695378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97.67%;反对1人,所持股权42883862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2.33%;弃权0人,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鞍山银行吸收合并辽宁千山金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方案的议案》,赞成30人,所持股权1799695378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97.67%;反对1人,所持股权42883862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2.33%;弃权0人,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鞍山银行吸收合并辽宁千山金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协议(草案)>的议案》,赞成30人,所持股权1799695378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97.67%;反对1人,所持股权42883862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2.33%;弃权0人, 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徐义国、周红雨辞去鞍山银行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赞成31人,所持股权184257924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人,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弃权0人, 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鞍山银行增补董事的议案》(附:增补董事候选人简历),赞成31人,所持股权184257924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人,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弃权0人,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
经对增补董事候选人逐位进行表决,同意何明为董事的31人,所持股权184257924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人,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弃权0人,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
同意关伟为独立董事的31人,所持股权184257924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人,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弃权0人,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
同意蒋喆为独立董事的31人,所持股权184257924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人,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弃权0人,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鞍山银行增补职工监事的议案》(附:增补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赞成31人,所持股权184257924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人,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弃权0人,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鞍山银行调整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薪酬的议案》,赞成31人,所持股权184257924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人,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弃权0人,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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