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银行”)经研究决定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2021年11月2日上午9时整;
2、会议地点:鞍山银行行总部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
1、听取鞍山银行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听取鞍山银行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听取鞍山银行2020年度经营信息报告;
4、听取监事会对鞍山银行2020年董事会、高级管理层,董事、高级管理层成员履职评价情况报告;
5、听取监事会关于2020年度流动性风险履职情况的报告;
6、听取鞍山银行2020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及关联交易情况专项报告;
7、审议《鞍山银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8、审议通过大会总监票人、总记票人和记票人;
9、审议《关于制定鞍山银行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鞍山银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制定鞍山银行“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2021-2025)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制定鞍山银行吸收合并辽宁千山金泉村镇银行实施方案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制定鞍山银行吸收合并辽宁千山金泉村镇银行<吸收合并协议书(草案)>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徐义国、周红雨辞去鞍山银行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15、审议《关于鞍山银行增补董事的议案》(附:增补董事候选人简历);
16、审议《关于鞍山银行增补职工监事的议案》(附:增补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17、审议《关于鞍山银行调整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薪酬的议案》;
18、宣读《鞍山银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19、宣读《鞍山银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三、出席会议的人员
1、截至2021年10月13日,在鞍山证券自动报价系统中心登记在册的鞍山银行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
2、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参加会议登记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于2021年10月14日至18日到鞍山银行行总部一楼大厅,办理参加会议出席证(办证时自然人应带身份证原件、股权托管凭证原件;法人应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股权托管凭证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并于参会时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权托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需带的材料外,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权托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还需持有股东授权委托书。
五、联系方式
电话:0412—2238633 传真:0412—2231794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五一路15号鞍山银行906房间
特此通知。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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