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鞍山银行)于2020年4月9日,在行总部3楼会议室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 实到股东31人,所持股权2781605540股,占股权总额的91.34 %,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由崔大鹏监事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鞍山银行章程修改的议案》、《关于鞍山银行董事会换届及推选董事的议案》(附:第四届董事会人员组成候选人简历)。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鞍山银行章程修改的议案》,赞成31人,所持股权278160554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100%;反对0票,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0%;弃权0票, 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鞍山银行董事会换届及推选董事的议案》,赞成31人,所持股权278160554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100%;反对0票,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0%;弃权0票,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0%。
经对董事候选人逐位进行表决,同意项晓云为董事的31人,所持股权278160554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100 %;反对0票,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0%;弃权0票,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0%;
同意韩波为董事的31人,所持股权278160554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100%;反对0票,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0%;弃权0票,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0%;
同意赵红宇为董事的31人,所持股权278160554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100%;反对0票,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0%;弃权0票,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0%;
同意陈旭升为董事的31人,所持股权278160554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100%;反对0票,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0%;弃权0票,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0%;
同意景胜男为董事的31人,所持股权278160554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100%;反对0票,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0%;弃权0票,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0%;
同意王斌为董事的31人,所持股权278160554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100%;反对0票,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0%;弃权0票,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0%;
同意张歆月为董事的31人,所持股权278160554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100%;反对0票,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0%;弃权0票,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0%;
同意徐义国为独立董事的31人,所持股权278160554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100%;反对0票,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0%;弃权0票,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0%;
同意王谦为独立董事的31人,所持股权278160554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100%;反对0票,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0%;弃权0票,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0%;
同意密洪波为董事的31人,所持股权278160554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100%;反对0票,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0%;弃权0票,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0%。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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