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鞍山银行)于2018年12月24日,在行总部3楼会议室召开了2017年度股东大会, 实到股东40人,所持股权2814674758股,占股权总额的92.43%,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由黄伟董事长主持。
会议听取了邵晓倩副行长代表董事会做的工作报告;听取了项晓云监事长所做的监事会工作报告;听取了监事会对鞍山银行2017年董事会、高级管理层,董事、高级管理层成员履职评价情况的报告;审议了《鞍山银行2017年年度报告》、《关于鞍山银行2017年度利润不分配的议案》、《关于鞍山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鞍山银行章程修改完善和修正的议案》、《关于鞍山银行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鞍山银行2017年年度报告》,赞成40人,所持股权2814674758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100%;反对 0票,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0%;弃权0票,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鞍山银行2017年度利润不分配的议案》,赞成33人,所持股权2810378138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99.85%;反对7票,所持股权429662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0.15%;弃权0票, 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鞍山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赞成40人,所持股权2814674758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100%;反对0票,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0%;弃权0票, 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鞍山银行章程修改完善和修正的议案》,赞成36人,所持股权2813833918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99.97%;反对4票,所持股权84084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0.03%;弃权0票, 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鞍山银行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赞成40人,所持股权2814674758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100%;反对0票,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0%;弃权0票, 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鞍山银行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赞成40人,所持股权2814674758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100%;反对0票,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0%;弃权0票,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股份0%。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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